我所在的这公司擅长包装找人做团体,所以旗下歌手也全是被完美包装过的精致偶像。但是因为所出的艺人都不是实力派,因此形象极端重要,所以公司会严格控制旗下偶像的言行举动,打造出观众喜欢的假象,使这些偶像能符合观众期望。
因为这个因素,公司很少会给我们这些偶像自选歌的机会,那对公司来说也是打造假象的必要举动,每个人都得唱公司规定的曲风,弄出公司期望的模样,以免出现不受控制的状况。
而我难得被公司放纵,还真就打算用这机会,唱几首自己想唱的歌。我坚持要唱自己的歌的理由,这说来有些难为情,身为一个歌手,虽然只是个偶像系歌手,但是我还是想留下一些属於自己的痕迹。我在地府听见许多从未听过的好歌,我想将它们唱给所有人听。
我打算将这些歌用“我朋友作词作曲”的理由蒙混过去,而以我的本事,还没办法作词作曲。我没有写词写曲的相关知识,这是所有人都清楚明白的事情。所以我也不需要担心自己被公司打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