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是两名工作人员,一前一后,抬着个人形袋子,显然里头裹着尸体。
看到此景,女孩明显愣住了,更是双手紧捂口鼻,整张脸都皱了,表情十分难受。
她所有的动作都在他眼底,没多想,他说:“待会吧,先放回屋里。”
林寅不解,但这时向梓桑已经放开双手,快步上楼,语速也变快:“我来开门。”显然她不想待在这里继续闻恶臭熏天的尸味,同时更想知道自己的住所是不是真如警察所言,成了案发现场。没有亲眼看见,她不相信。
易彬有点意外她的反应,抬步跟上。
开门前,她看了他一眼。
易彬心知她在想什么,轻声只道:“开门吧。”
女孩不语,垂下眼睫,背对他,将门一推!
下一秒,是一声惊恐的叫喊:“连云驰!”
易彬在她冲进去前按住她肩膀,“向小姐,不要破坏现场。”
向梓桑被他按得动弹不得,扭头看他,眼眶里的泪水蓄了一圈又圈,心急如焚地祈求:“他还活着!警官,求你救他!赶紧救他!”
易彬朝屋内快速扫一眼,接过林寅递来的胶手套和脚套,吩咐阿虎:“快叫救护车。”他一把推开房门,进屋前对向梓桑说:“我们会尽力。”
“我可以——”她焦急喊道,只是话被打断,林寅越过她,并出言安慰:“软妹子,你不能进来,你放心,我们会尽全力救他。”
这句“你放心”却成了十足客套性的安慰语,在救护车到来之前,浑身伤血的连云驰停止呼吸,不肯合上的眼,一直望着向梓桑的方向。
那一夜,对她来说,一定十分煎熬。从普通群众莫名成了血案的重要关联人,还没来得及接受朋友身亡的事实,又被带回警局,虽然当晚经过多方调查排除了她的嫌疑,但是漫长繁琐的盘查结束时,想必她早已心神俱疲惫。
他当时负责702的现勘,做完勘查又赶回局里开会,会议结束回到办公室,已近凌晨,意外发现她还在,只是准备离开。
在办公室的休息区里,阿虎正递给她一杯热水,关切的问:“小向,你在百城还有个姐姐吧,今晚是要住她那里吗?我记得是在城东的盛天庭苑,正好我顺路,我送你过去。”
远远的,听到她婉拒:“谢谢侯警官,不麻烦您了,姐姐家里没人,我今晚去别的地方。”
阿虎仍问:“要去市一医院的朋友那吗?还是你店员家里?没关系,我工作已经忙完了,可以送你过去。”
未听到她的回答,他就被领导叫进办公室,前后不过十来分钟,再出来时,休息区已不见她身影。
待他驱车离开,却意外看到她独自坐在单位门口的水池旁,双手抱膝,埋头蜷缩成团,可怜又无助,浑身笼罩悲伤。
相对普通人面对血案的惊惧,显然她表现出来更多的是对朋友离去的哀恸。看来她与死者连云驰的关系不错,也正因此,她的社会关系会是他们接下来侦查的一个重点方向。
当时夜很深了,街上阒无一人,除了不时闪现的雷电。闪电已经持续一夜,只是雨迟迟未落,似乎在酝酿着一场更狂暴的风雨。
他犹豫之下,正打算下车,突然一声巨雷传来,明显惊了她。只见她站起来,擦了擦眼,走到十字路口,等待通行期间,突然回过头,朝他所在方向看了一眼。
大概认出了他,他心无疑,目光继续锁住她。看着她进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药店,很快出来,转进旁边的招待所。
真是个聪明的女孩。他不禁笑了,那不仅是距离警局最近的宾馆,也是单位的指定招待地点。
他取来手机,拨了个号码,听到回复时不由惊讶,挂掉后又拨了另一通,交代完毕,他抬眼,招待所五楼的某处正亮起灯。他靠上座背,点烟,视线一直留在那扇新点亮的窗口上。并未持续太长时间,大半个小时后,窗口暗了下去。
他又坐了一会,才放下烟头,揉着眉心,将车驶进警局旁的小区。
那一夜,他没梦到那双眼,缥缈如幻的梦境里,似乎有那个女孩的身影。
☆、r 1-3
一阵突来的响声,将他拉回现实。
电话才接,范小智洪亮的声音立即传来:“易队,我找到人了!果然如你所料,对方在酒吧上班,名副其实的坐台小姐。”
“问出了什么?”易彬站起来,望向窗外,雨小了,滴滴答答,嘶嘶沙沙在夜中轻吟浅唱着。
“估计白忙活一场。”范小智叹气,“那女的叫李梅雁,承认号码是她在用没错,但说手机几天前弄丢了,因为不是用自己身份证办的,所以一直号卡没补回来;而且她有不在场证明,当晚她同寝室的姐妹到医院急诊,她全程陪同。我查了医院监控,的确没说谎;瞧她那样儿,就一市侩拜金女,谋财有可能,害命估计她没那胆。不过她倒是承认跟那个连云殷好过,还去701留宿过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