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醒来,目光游离,心也像在江面上的灯火,浮荡不稳。她摸到大衣口袋里的信,折成两折,好好地放在那里。从北京离开屡次想拆,都没做到……
沈奚把信封拿出,干净的外封,不留一字。
他会写什么?信没有封口,打开即可。
打开第一封是陌生的字迹。
是谭庆项写给自己昔日同学的信,请同学帮忙推荐她到沪上医院就职。
另一封信还是谭庆项的字迹,全英文。
是他写给自己昔日大学教授的信,请教授引荐她去英国读书。
除此之外,没第三封信了。
他在安排自己的前程,又不能用他自己的人脉,怕给她带去麻烦,都是在借助谭庆项的手。在仁济时,大家看到她是女孩子都会惊讶,这个社会能找到工作的女人是凤毛麟角,连留洋归来的富家女儿也是嫁人享乐为众。他知她前路艰难,也知她的抱负和心思。
她勉力克制着呼吸,手指僵硬着把信叠好,将信封翻过来,塞回去,突然看到了封口内的蝇头小字:
央央情义,侗文没齿难泯。愿卿鹏飞万里,一展鸿图。
热泪一涌而上,所有的坚强都在这一刻被敲得粉碎,溃散千里。
他全记得,昔日她在纽约说过的话全记得。他给她的那笔钱,足够她用到暮年苍老,可他准备了这一封信,就是因为记得她回国的初衷。
这也是他初次对她自称: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