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也闻声看了过去,就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汉子,正朝着一个夫郎奔去。他嘴里说着这话,脸上满是期盼的看着那夫郎。
那夫郎背着背篓手里还抓了一把野菜,闻言皱了一下眉头,“上次不是跟你说了,去镇子来回跑万一遇见拍花子的,把你拍走了让阿么怎么活?”
不是这个夫郎危言耸听,最近远一点的镇子上,就有不少的孩子丢了。
而且丢的孩子大多数,是那些独自大老远上学堂的村里的孩子。
云家村的人大多数都不富裕,就算有能省吃俭用把孩子送去学堂的,但是却没有能在镇子上租起房子的。那孩子就必须早出晚归,独自走老远的农间小路上学。不仅要风吹雨打,还要小心着饿狼与人贩子。
“可是大壮他们都去了,阿么他们都识字,我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以后他们都不跟我玩了。”
那小汉子拉起了哭腔,一脸的可怜兮兮的,看的那夫郎一阵的心疼。这农家的孩子虽然皮了点,但是在父么的心里也是个宝。只要不是过分的要求,一般人家都会答应孩子,况且还是想要念书这样的事情。
就算以后不能有大学问,识字总比睁眼瞎要好。
以后就算出去给人做工,也省的外面的人在写契书的时候,占他们农家人不识字的便宜,还能偶尔给家里寄封信。
但是读书好是好,可是让孩子一个人去,家里又不放心。如果让大人跟着送的话,农忙的时候也顾不过来。来回接送,终不是一个长久之策。
出了村子里林也才坐上马车,云九探出头来对林也说:“如果咱们村里,能有个学堂,也不至于出这么多的事情。”
云九刚刚也听见了他们的话,他小时候就没有福气读书,也觉得读书的重要性。
林也偏头看着云九,突然笑道:“那你想要念书吗?”
云九没想到话题,突然就扯到他的身上,他从车厢里出来坐在林也身边,“我这么大的岁数了,再去学堂多丢人啊。”
云九虽然这样说着,可是眼里却闪着渴望。他总觉得多读书对自己好,而且最近只是稍微看点书,他就发现自己似乎变聪明了。
林也笑了笑,一只手拉着缰绳一只手拉住云九,“有一句话叫活到老学到,不晚的。”
两个人到了最近的一个镇子,林也就带着云九进了一家书铺,然后在买书的时候,跟店家询问了学堂的事情。
“咱们这镇子上的束脩不贵,三个月不过一两银子。如果放在越城,三个月估计要五六两。开蒙的话,束脩就会相对便宜一些,大概只要几百文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