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低头吃饭。丰荛也不说话,坐在他的对面,捧起饭盒,一口一口地扒饭。
到现在,李希伯觉得自己已经把丰荛的性子摸出个大概来了,她真是个极反叛的女人,别看她不说话的时候文文弱弱的,但骨子里带着一股的倔强和反叛,她的文弱在于她可以用围巾遮住脖子一天,把自己缠的呼吸困难也能忍,她的反叛在于,只要他揭穿一下,她也不会遮掩,干脆全都展露出来。
摘下围巾,这是干脆,坦荡的表现,但对李希伯而言,这样的坦荡让他觉得这是一种挑衅。就像她在说,你看,我被另一个男人欺负成这样了,你看,看啊。
心里头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
“我小时候最常听的故事就是阿拉丁神灯,”李希伯打破这种沉闷的气氛,低头去夹菜,筷子拿的不好看,靠两根筷子上下交错才能把排骨夹起来放进自己的碗里,这个动作用了很长时间,以至于他也停顿了很长时间,丰荛看不下去了,利索地帮他夹了两块排骨放进他的碗里。
李希伯得逞地笑。
“继续说啊。”丰荛说。
“嗯。”李希伯把嘴里的饭吞下去,“阿拉丁神灯看过吧?一个小伙子捡到了一只灯,擦啊擦啊,冒出了一只精灵,精灵问他有什么愿望,都可以帮他实现,于是这个小伙子有了钱,有了城堡,有了姑娘。”
丰荛知道李希伯一定是有话要说的,于是就吃着饭等着他说下去。
李希伯又紧紧地看着她半响,他的一举一动都能酝酿出他想要的氛围,他的表情也极能勾住别人的视线:“连阿拉丁神灯的故事都告诉我们,梦想成真的基础是得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最先想要什么,其次想要什么,最后能要什么。”一顿,他的目光又移到丰荛的脖子上,看了两三秒,移开,垂下眼皮去吃碗里的排骨,皱眉,“烧得有点老,咬不动。”
埋怨的语气,就好像那番关于阿拉丁神灯的话只是他随口讲讲的,又像是那治瘀伤的膏药是他无意间买来的。
李希伯认为,丰荛是聪明的,倔强的,事儿不能说得太明白,点拨一两句,她静下来的时候自己会去想的。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或许就是这样,有些人,把道理全都讲给她听,她还不一定能理解的了,有些人只要提醒她两三句,她自己脑筋就会转个弯,开窍的。
你到底想要什么?
最先想要什么?
其次想要什么?
最后能要什么?
丰荛不说话,低头吃菜:“我想要个阿拉丁神灯。”语气认真,十足的机智和贪心。
恰到好处的贪心不是坏事儿。
李希伯被逗笑。
丰荛抬着眼皮看他:“但我更倾向于认为,我会是阿拉丁神灯。”
眼神笃定,这般的表情,让李希伯的心口狠狠一震。
有一种女人是让人无法抗拒的——把她放进嘴里嚼,起初味道淡,但越嚼会越有味道。
这样一个女人,怎么能被其他的男人辜负了去?
第四十一章
李希伯吃了一顿午饭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特潇洒地挥了挥手:“有空我会再过来的。”
忒有点死皮赖脸,但他的死皮赖脸又不会让丰荛觉得反感。相处的尺度拿捏的好,反倒会让人觉得这男人可爱真实。李希伯开车离开的时候,对面的张大姐偷偷摸摸地在窗帘后看,丰荛假装没发现她,进店,把围巾又围了起来,治瘀伤的膏药就放在抽屉里,她并不觉得任何药都能治疗伤口。
下午四点,关店门,去菜场买菜,拎着菜回家,一盘一盘地炒好,两素一荤,放在灶台上,电饭煲的灯一跳,进入保温状态,孔里冒出的蒸汽透着米饭香。五点,放在冰箱上的手机震动起来,来电显示:谷望南。
丰荛没有接,站在厨房的窗户前看,谷望南的车已经停在了楼下,他没有下车,先给她打了电话。
手机滋啦啦地震动着。
震了很久,安静,过了几秒,又开始震动起来,还是谷望南。
丰荛依着墙壁看着楼下,只看到一个车顶,看不到谷望南。
手机一次又一次地震动,震动了五次,没反应了。谷望南从车上下来,仰头对着厨房地位置看,丰荛没有躲开,依旧挺直身板站在窗前,他在楼下,她在楼上,直直的对视,距离远,谁都看不清谁的表情,丰荛无法判断他是否在发怒,但毫无疑问,他仰头朝她看来的那一瞬间,丰荛还是这般地退缩和胆怯,两只脚几乎下意识地往后微微一退。
一眼相望,谷望南轻轻地点了点脑袋,转身进车,甩上车门,调转车头,扬长而去。
——是的,他真是个桀骜的男人,他永远不会有拉下脸来央求她的那一天。
做好了的菜,两素一荤,丰荛直接从碗柜里拿了碗,盛好饭,站在厨房里潦草地吃完。
饭烧得很软,菜做得很清淡,两个人的分量,吃不完。
他可以用钥匙闯进来操她,却永远不会用钥匙开门进来说软话……孤傲者有孤傲者的姿态,软弱者有软弱者的抵抗。
谷望南再也没有打来一个电话,矛盾迅速降至到冰点里封存。第二天丰荛准备出门的时候,方媛打来了电话,让丰荛帮她去专柜取一下订购的精华霜。
“我不在家,帮我放到门卫那里行吗?谢谢哈,回来请你吃饭!”方媛在她这儿是极不客气的,丰荛懒得说她,拔着鞋跟,拿上钥匙,准备先绕道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