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叁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道:“不必了,我自己走就好,你赶紧回家。”
楚小哥郑重道:“郑大哥不用客气,滴水之恩当……瀑布相报,送郑大哥上路是我应该做的。”
“什么瀑布啊?上过学吗?赶紧自个儿回家去。”
楚卿很失落,哀怨地看着郑叁,一双眼睛泛着水光。郑叁有些发怵,退后几步,说了声“告辞”,拎着包袱撒腿就跑。他觉着吧,照这位小哥的食量,他没到夷陵就要花上自己好几个月的饭钱,这种事情他可不干,谁干谁傻叉!
这回郑叁不想再感受晕船的滋味,搭了马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一路走走停停,三日后到了夷陵。郑叁先是到周边转了一圈,觉得这地方还不错,适合安家。地方对荒地管理不严格,价钱低,城郊有大片的荒地,只要他勤快些,多开垦荒地,施肥浇灌多用些心,应该会有好收成。
于是郑叁当机立断用金子在城郊低价买了一块土地,并于当天就请了工匠在那片地边缘高处动工修房屋。这段时间他无处可去,便打算住在附近一家小小客栈里,那客栈平日里没什么生意,价格便宜得很。
郑叁边走路边低头算着近日的花费,一进客栈门便有欢快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郑——大——哥!!”
是年轻男人的声音,听着有那么点熟悉。郑叁揉了揉耳朵,怀疑自己是否因为旅途劳累而出现幻听。
“郑大哥,总算找着你了!”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郑叁回过头一看,这不是那白痴剑客楚卿吗?!楚卿身上的衣裳没换,还是几天前郑叁看到他时穿的那件,头发乱糟糟,只有双大眼睛炯炯有神。
“怎么又是你?”郑叁捂住胸口,刚刚缓和的心情瞬间凝重起来。
“郑大哥,我不想回家,所以就决定跟着你了。”楚卿欢快地对郑叁说出自己的想法。
郑叁的脸更黑了。楚卿无视郑叁的脸色,继续道:“我想在这先把路费挣了然后去都城郢。”
郑叁连忙道:“那好,你去找活干,我就不打扰了。”说罢郑叁急神色慌张进了客栈,进入房中将门锁上。楚卿在客栈门口徘徊了一阵,终于走了。
郑叁凑到窗边去看,见楚小哥走了擦了一把汗。他觉得自己一见这大眼睛的楚卿心里就郁闷的紧,真想冲上去……冲上去给他两个耳光。
对,就是想给他两个大耳光!为了保持自己的好脾气,郑叁觉得还是少见那傻叉为好。他阿母说过,跟傻叉待在一起久了,自己也会变傻叉。
客栈便宜,床却太硬,果然便宜没好货。独在异乡的郑叁夜里睡不着,翻来覆去想今后的事。那么大片的荒地他一个人绝对忙不过来,必须请个帮工,但他的钱用得差不多了,房子修好了还得请木匠做家具,又是一笔费用。如果是包吃住少给钱呢?郑叁觉得这主意不错,于是他天没亮就在镇上的几堵墙上用黄泥块写了招工的告示,然后去了城郊的那块地,边开荒边等着有人前来找自己。
干了大半天的活郑叁抬头看了看日头,都已经偏西了,怎么还没人找他?
是自己开的价钱太低了么?
看着西沉的落日,郑叁心里有些发慌。这荒郊野岭的一个人干活真的太无聊了,有个人陪他说说话也好。这样想着想着,背后竟传来一声欢快的呼声:“郑——大——哥!!!”
郑叁没来由地全身一抖,扭着脖子往后瞧。只见那唤作楚卿的小伙子正欢快地朝着他跑来,那模样真像他从前养的那条大黄狗。
郑叁很无奈:“怎么又是你?”
“郑大哥!我见到你果然好开心呐!”楚卿将身上的包袱拿下来坐在郑叁身旁的田埂上,脸上带着愉悦的笑容。
高兴个头!郑叁握紧了拳头,怕自己忍不住就冲上去给这难缠的家伙一拳。
“郑大哥你真是太好了!给我准备了份工作,又害怕伤了我的自尊心,没有直接告诉我,你真是个大大的好人啊!”
郑叁擦了一把汗,胃里翻滚的厉害。
他真没有要请这傻叉给他种地的意思。不过还不等郑叁开口反驳,楚卿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一把夺过郑叁手里的锄头,卖力地挖起地来,一会儿的工夫就挖好了一大片。
郑叁张大了嘴,这小哥真是一身的蛮力啊,比耕牛还强!
不过这也更坚定了郑叁的想法——剑客全是只有蛮力没有脑子的白痴。
他坐在田埂上上下打量楚卿,看来这小哥除了傻点又难缠了点,还是挺有用的,起码他力气大,干的活多。于是郑叁当机立断和楚卿签了字据,为期半年。期间的吃住问题由郑叁包管,另外每日付给楚卿三个钱。
“郑大哥,我肚子饿了!”天还没完全黑下来,楚卿开始喊肚子饿,郑叁没办法,便和他一起回了镇上。
到晚上郑叁就后悔了,他觉得自己很蠢,竟然忘了考虑楚小哥的饭量。
按楚卿的说法,上次吃五碗汤饼只是一般的饭量,这次他干活累了,足足吃了七碗。郑叁欲哭无泪,楚卿的身板并不算健壮,比起某些肌r_ou_纠结的江湖客那是清瘦苗条多了。郑叁思索着他吃的那些东西到底到去了那儿,吃了东西不长r_ou_,这不是浪费么?
为了节省住宿费,郑叁自然和楚小哥睡一间房。这一睡,问题就更大了!
总之,郑叁很烦,烦得想和楚卿翻脸。可一想,这字据都立了又嫌弃别人,怎么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