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夫人牵着刚醒的麟儿走入堂内,笑道:“夫君,你瞧瞧麟儿,他往日里哪有不是赖床不起的,今日一听见我说有好吃的,立马就爬了起来,闹着帮他快快洗漱来吃早饭。”
于左棠放下报纸,捏着小胡子笑道:“麟儿肖我,不过今日是有何好吃的?”
于夫人道:“昨个结账,有凤来居的掌柜送了一小瓶三虾酱,是用虾子虾仁和虾脑晒出的油做成,厨房今早做了面,我便让人下了一些,再配上昨日从酒楼那打包的包子,可不就是一顿好味吗?”
等到面和包子端了上来,热香扑鼻,清早的瞌睡虫都跑了,于左棠顿时拍掌大笑,“这样的早餐确实人间难寻!”
于左棠美美吃完一顿早饭,和小儿享受了会天伦之乐,才戴上帽子去火车站接人。
车站里,坐了连夜的火车,有些风尘仆仆的宋元驹见着于左棠,调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看到右礼未减清瘦,面容还丰润了些,我就放心了。既如此,这次你可得随我北上去协助料理事务,不可偷居于此了!我从旁斡旋,如今《民立报》已获准重新开业了。”
于左棠看到四处奔走努力,比起数月前清瘦的先生,心下羞愧,也没拒绝。
一行人下了火车到了最近的客栈梳洗,于左棠也趁机介绍了叶四爷身边带的人,还提了一句有凤来居的老板和叶四爷的关系,算是为等会的赴宴做准备。宋元驹听着,倒是对他口中的林老板很感兴趣。
“这位林先生既精通农学,合该邀请他为本国政.府效力,农事局如今职位空缺,不知他是否有此意向?”
于左棠摆摆手,将他先前多次邀请林葳蕤入会之事结果被避而不见的事情说了,又说了一句:“此人信奉‘君子不党’,是不图名利之辈。”于左棠想起无意间打听到的流言,凑到他耳边悄声道:“听闻林先生在国外留学期间培育出了高产稻种,并且已在田庄实验成功,附近的地主都向他买种,据说亩产翻一番。”
见宋元驹眼露狂喜,他又连连补充:“此乃坊间传言,我还未证实。”
两人又相谈了一会,宋元驹晚间要去会见叶志之,只得按下这事待日后再谈。
小宝钻到最跟前,讨好地问正在下厨的林葳蕤:“师叔,你这是在做什么汤?看起来挺费事的。”
“白菜汤。”林葳蕤将猪肘、猪骨、肥鸡、金华火腿、火腿骨丢到锅里炖制,两个时辰后,此刻锅里已经是诸物烂熟,好料的精华都已经融化在汤里,混浊一片,但香气扑鼻,显然是精心吊的高汤。
这样的汤怎么可能只是用来煮白菜的汤,众人皆笑。林葳蕤也不解释,只用肉蓉将浑汤里的残渣肉末都吸附干净,又用了细网仔仔细细筛罗了好几遍,最后呈现在碗底的是一碗微黄清汤,清澈如开水。
白菜掰去外头的老叶,只余下最中央的稚嫩到没有一丝菜筋的菜心,浇上吊好的高汤,只见垩白黄边的瓷碗里,躺着几片宛如浸泡在开水中的白菜帮子,看起来跟路边花几个铜板就能喝上十几碗的热汤没有什么区别。
众人愕然,继而哭笑不得,还真是白菜汤。大宝率先出声:“师叔我能尝尝不?”
“留几碗待会送到雏凤阁去,剩下的大家都试试。大宝小宝吃完,做一次给我尝尝,若是可以,这道开水白菜便上菜单。”
大宝小心地捧着瓷碗,用汤匙舀了一勺用几种荤肉吊的清汤送入口中。醇厚,鲜美,未有半分浑浊之感,所有的味道最后殊途同归,被一双巧手安放在了最合适的位子,然后一起演绎出最完美的开水清汤。白菜帮子选用的是上好的黄芽白,清甜有味,仿佛入口咀嚼三俩下,便要融化在口中。大宝仿佛捧着稀世美味,吃完了白菜帮子,然后将汤一滴不剩地喝完了。周围诸人没有他幸运的,只能同人分享的,现在莫不是抢着喝汤抢到快要打起来了。
僮掌柜此时进来,挤到跟前说:“叶四爷让您过去。”
林葳蕤摆手,继续盯着师侄们的动作,嘴里道:“让他自己吃去,又不是三岁小儿了,吃个饭还要人陪着。”
僮掌柜陪着笑,那位叶四爷一看便位高权重,能与他相交之人必定非富即贵,连他都看出来这叶四爷是在为自家大少介绍人脉,大少怎么还嫌弃上了呢。也是非常难伺候啊!
不过再难伺候也是自家东家,他这边劝了半天,林葳蕤瞧师侄们的水平还算过得去,才勉为其难地应了换身衣服便去。
这次倒是没有上次扫兴,宋元驹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非常幽默,开席并没有谈公事,反而是发自内心地赞扬了一番林家酒楼的菜色。有这么识相的追捧,林大少自然是面带几分愉色,也不当花瓶了。更妙的是,林葳蕤还在陪客中见到了老顾客于左棠,于左棠是个懂行的吃家,自然将新菜夸得更让人心悦诚服。这样一来,气氛更是和乐融融。
饭毕,宋元驹一行人同林葳蕤和叶鸿鹄告辞,便脚下带风,喜气上脸地走了。
送完人又回到有凤来居的于左棠便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