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兰德现在看中的这根魔杖,已经脱离了实用范畴,上升至了艺术领域。紫杉木质地的杖身上雕刻了繁复的魔法阵,每个刻痕都用金色的岩溶蜥蜴血描了一遍,而他的顶端则嵌了颗婴儿拳头般大的碧蓝色水元素晶石,让整根魔杖看上去金碧辉煌,熠熠生辉。
“差一百八十戈盾十四西尔维。”那根超得兰德眼缘的魔杖,价值两百戈盾。
“还在想那根魔杖?”鲁斯恩送来兰德前两天问他借的魔法理论书籍。
“它很漂亮。”兰德当时死扒着商店的柜台不放,要是身上有钱怕是就直接买下了。
“同样两百戈盾,能买根威力更大、更实用些的。”鲁斯恩去威泰瑞大道是为了买魔法道具,比如附有防御魔法的戒指什么的。他对自己现在用的魔杖还是挺满意的,桃心木质地,嵌着小颗雷元素魔晶,刻了一个加速吟唱的魔法阵,能让他更随心所欲的运用雷系魔法。这样的魔杖,他当初花了八十五戈盾。魔杖的价格有一部分取决于镶嵌的魔晶,鲁斯恩的这个雷系魔晶只有兰德看上的那根三分之二大,因此价钱上便宜很多。
“我……我就觉得它好看。”虽然魔法师都不太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但兰德显然是个例外。当然,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那也无疑是根精美的魔杖,可对于钱袋总是干瘪的魔法师们来说,谁愿意花大价钱去花这么件不实惠的东西。也就兰德这位人生没啥追求的家伙才会被那个所谓的“名师大作”,“镇店之宝”迷了心神。
鲁斯恩早就劝过他别买了,先不说这东西合不合算,光是两百戈盾的价钱就不是他所能承担的。“那你打算怎么办?”鲁斯恩是真拿他这学弟没辙了。兰德现在的眼神明显更加呆,整个人浑浑噩噩的不知道心神在哪里。
“或许可以去打工。”“打工”这词还是他上学期才学会的,斐洛瑟带他常去的餐馆就一直在招兼职侍应生,武技分院倒是有许多学生在干这活儿。
“饶了我吧,让一个贵族去端盘子洗碗?”鲁斯恩用手扶额,充分表达了他现在的头疼,他可不敢想象到时候会有怎么可怕的后果。
“我……我没别的产业。”有些贵族子弟会从父亲或母亲那里接手一点庄园或店铺。但兰德从来就觉得打理这些东西麻烦,因此除了零用钱,就没有其他什么额外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