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春走到厨房,程野每天早上离开去割草时,都会先准备好早饭,群春每次一醒来洗漱完毕之后就能吃上还热乎的早饭。
今天程野煲了鸡肉丝米粥,灶头上还煨着水煮蛋、大红薯,群春给自己盛了粥,在桌前坐好,吹凉调羹里粥,一入口,咸淡适宜,香甜入味,粥黏稠、鸡肉丝炖得软绵,又不至于油腻,清淡可口刚刚好。
大抵是喝粥不管饱,群春喝了三碗鸡肉丝粥,又吃了两个滑嫩的水煮蛋,舔着嘴唇看了看刚拿出来还热气腾腾的红薯,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吃。
他最近的胃口似乎真的好,一定是程野做饭太好吃了。群春没有犹豫地吃了半根甜糯的红薯,才心满意足地起身收拾碗筷,然后出门去找程野。
一路上,群春看见了不少来回奔跑着玩儿的小孩儿,大概是年幼无知,他们只觉得身上的植物好玩,而且特别炫酷。
群春发现,因为充满童趣和憧憬,这些小孩儿好像还比有些大人能够更快地学会掌控植物,让植物灵活自在地到处游荡。
他还看见冬子,他也笑得脸颊通红,和大伙儿一起跑来跑去。听说上次落水回家之后,他娘给他拿出了许久不曾用的大木桶,就像古装电视剧中的木质浴桶,放满了热水给他浸着,他身上的狐尾藻自然是最欢快的。
程野已经割完草、喂了几十头猪,现在正在回来的路上,两人刚好就在小道上遇见了。
“程野!”群春挥挥手,小跑着过去。
看着奔向自己的群春,程野嘴角弯开了。
“吃饱了吗?”程野笑着,原本想要揉揉他的脑袋,又想到自己刚干完活儿,浑身上下都沾了点汗水,便没有抱着他揉。
群春倒是毫不介意,他出门的时候特地拿了自己带过来的柔软的汗巾,伸手抬高了就给程野擦了擦眼眶周围,由上而下地为他擦汗。
程野也站好了让他擦拭,柔软绵滑的汗巾抚过脸庞带走湿润和黏滑。
“回家了。”群春弄完,把汗巾塞回大衣的口袋,顺势要帮忙拎着草篮子回去。
“我来,别弄脏衣服了。”程野不给,因为群春今天穿了军绿色的羽绒服,绵滑顺当,又轻又暖,是他从学校带回来的。程野的衣服穿在群春身上是真·男友衬衣,全都是宽松大款的,群春偏瘦的身型完全撑不起他的衣服。
自从他和程野回了学校带回了行李箱,他最近穿的都是自己衣服,虽然他是舒服自在了,但是程野也不让他帮忙干活了。
群春不禁汗颜,他还没有那么娇贵。再说了,以后他们一起生活,肯定得一起分担所有的事儿的呀。
“成吧。”群春又说,“明天出来记得叫上我。”他不能睡懒觉啦。
“好。”
两人结伴回去的时候,又经过小孩儿玩耍的地方,那些小孩子见了并肩走过来的群春和程野,忽然堆在一起窃窃私语,还发出银铃一般的笑声,让群春不禁看了过去。
他还没问出声,小孩儿都跑了过来,养着小脸蛋,眼巴巴地看着两人。程野和群春都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小小的孩子们,等着看他们要做什么。
然后其中一个小女孩悄声问:“野哥,你和大哥哥在玩过家家吗?”
群春一愣,不等他疑惑地看向程野,小妹妹扭着头笑着说了:“你们、你们是住在一起了……一起吃饭、睡觉觉吗?”还用手势做了一个亲吻的动作。
群春听完,脸一下子就热乎了,被小孩子这样说出来,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程野倒是满不在意,他笑着蹲下来,与这群小孩儿平视着,说:“是啊,大哥哥住在我家,我们不是在玩过家家,等你们长大一点就懂了。”
“太阳正当了,快回家歇着吧,不然晒伤了。”然后程野站起来和他们道别,与群春一块回去了。
群春刚刚已经呆愣得说不出话来了,他这会儿才松了一口气,咂咂舌轻声说:“啊……小孩子怎么知道得那么多呀?”他被这突然一击吓着了,还以为是全村小孩子都知道他们在一起了。
程野安抚他说:“别在意,我们以后一直生活在一起,大家始终会知道的。”群春当然知道,他不知道的是,在深山里大家对这种同性相爱的看法是怎么样的。如果被众人所知,他们会用奇怪的眼神看程野吗?
看出了群春在想什么,程野笑出声:“你别想太多,大家不是深山古人,即便让他们知道了我们的关系,他们也不会奇怪地看着你我。再说,我们过自己的生活,不需要在意他人的看法。”
“好。”一番话才彻底打消了群春的小担忧,笑容也重新跃上了他的眉梢、嘴角。
距离出城那天已经三天了,离他们第一次的行乐也有三天了。群春这几日被程野严格控制着食物的口味,不管群春怎么眼巴巴望着他,不让他吃辣的。
今天程野终于答应做麻辣酸爽的酸菜鱼了!
喂鱼草之前,程野钓了一条肥美的草鱼,拿回家就干脆利落地处理了。一想到午饭就能吃上心心念念已久的酸菜鱼,群春一刻都坐不安稳,时时跟着程野,看他刮鱼鳞、清洗鱼,从瓶瓶罐罐中夹出自己腌制的酸菜,又剁了干椒、青椒备用。
因为投射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太过于灼热,程野叹气着将午饭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还幽怨地望了一眼群春:“酸菜鱼真有那么好吃吗?”
被吊着胃口吃了三天清淡食物的群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