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某镇辖下几村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十多起入室盗窃案,最近发生的两起还牵涉四条人命,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
警方痕迹专家现场勘察发现诸多线索,嫌犯系团伙作案,团伙至少五人,其中两人体型较小体重较轻,排除女性的可能后,警方怀疑这两个人可能是十一二岁的儿童。
除此之外,警方通过对遇害人尸检发现,四名被害人均是枪击要害而亡,子弹出自某国全军装备的制式冲锋步枪。
这个结论一下子就让案件变得复杂起来。
因为那种冲锋步枪很少在黑市售卖,一来是那个国家对枪支管制比较严格,部队的制式武器不允许外流;二来是这种枪性价比没有ak等传统枪支的高,也没人傻到花同样的钱放着更好的枪支不买买这种一般货色。
那个国家不是z国的邻国,但是隔的也不远,难道是越境作案?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不过这样做风险太大,是那些人太自信还是太傻呢?
当然,自信过头了就是傻。如果真的是越境作案,那伙人就是在挑战一国的权威,肯定必死无疑。
因为可能涉及到越境问题,警方跟军方配合行动比较方便。
一开始战区并没有让特种兵接触这个案子,因为办案的主力还是警方,一切听从警方指挥安排,军方没有必要一开始就放大招。
到后期嫌疑人已经基本锁定,只剩下最后抓捕这一下,军方决定派出战区最锋利的匕首,争取一击即中。
元锦西看完具体的任务细则表情特别严肃。
她问大队长,“除了引蛇出洞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引蛇出洞,顾名思义,就是用饵把人引过来,然后再一网打尽。
那么问题来了?
谁是饵?饵会不会有危险?
任务细则上写着饵会是村镇的普通百姓,还是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饵,元锦西觉得这样做有些冒险。
大队长摇摇头,“这是暂时能想到的最稳妥的办法”。
“越境抓捕呢?”元锦西犹豫道:“先跟当地执法部门取得联系,获得越境抓捕的权力,我们直接过去将人抓回来”。
大队长叹口气,撵着烟说道:“关键的问题是人家还没跟咱们建立邦交关系,程序上的事情很麻烦,而且着手做了还不一定能得到人家的承认,你懂吗?”
元锦西一个当兵的当然不大懂这些弯弯绕绕的事情,不过既然大队长都说不行,那就制定是不行了。
可拿百姓当饵,她还是觉得不妥当。
“小元啊,你做事我们都放心”,大队长拍着她的肩膀,“之所以最后这一下让你们上,就是相信你相信你们。我们相信你肯定不会让百姓陷入危险之中,你说是不是?”
这一顶大帽子扣下来,纤瘦一点儿的能直接压塌了。
说实话,这任务相较以前的任务算不上多难,可因为牵涉到普通的百姓,所以他们要慎之又慎,不管发生什么,首先要保证的都应该是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时间还挺紧的,只给他们一天的准备时间。
她回去跟队员们说了一下,队员们跟她一个想法,牵涉到百姓,事情不好办。
可不好办也得办啊,不能让那些人逍遥法外,必须要给死者讨回公道,必须要维护好一个国家的尊严。
准备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做的很充分,前期的钓鱼行动也非常顺利,作为饵的村子有几户人家发了横财的消息已经传入团伙耳中,恰好他们出现财政危机,于是在几天内行动已成必然。
做饵的村子就在边境上,团伙入境之后很方便作案,但是却不利于元锦西他们的行动。
原因还是因为近。
可以设伏的地点有限,即便他们把犯罪分子圈在设伏圈内,犯罪分子若是想要同归于尽自爆,多多少少还是会惊动村民。
没有办法,为绝后患,只能行动!
在掩体后潜伏整整三十多个小时,除了几块巧克力什么都没有吃,水更是能不喝就不喝,元锦西和小队成员都没有因为等待变得焦躁。
因为焦躁会让他们失去理智,会犯错。
而他们,绝对不能出错!
突然,耳麦里传来田邵雷焦急的声音,“老大,有两个孩子跑这边来了,怎么办?”
附近几村发生命案之后,村民们都格外小心,几乎没有家长敢放孩子单独出来玩儿,这俩孩子估计是偷偷跑出来的,不用管一会儿就会被家长找回去。
元锦西这样想着,一句“稍安勿躁”还没说出口,后方指挥部突然传来消息,犯罪分子已经在边境线另一侧,估计不到两分钟便可以抵达设伏圈。
早不来晚不来,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来!
为了两名孩子的安全,元锦西马上申请犯罪分子越境后直接击毙,不等他们进入埋伏圈。
也就是说,放弃活捉,直接击毙。
指挥部没有同意她的申请。
越境犯下杀人大案,而犯罪分子所在的国家与z国还没有建立邦交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对活人的处置要比对死人的处置更有威慑力,也更能体现我大国地位。
“小于,把孩子带去安全地点”,元锦西命令距离两个孩子最近的于飞扬行动。
敌人未到而我方先动,很容易打草惊蛇,可没有办法,总不能放那两个孩子不管。
于飞扬听令行事,窜到俩孩子身边一句话没说直接捂嘴一胳膊一个夹着就往村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