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的腰带,”天启靠在金座的边上笑着说道,他穿着白色的里衣,一双白皙的赤足站在用金子做的地砖上,双腿修长白皙,他腿上的裤子也被罗飞云那小子给扒了。
苗青和龙九一听天启和杨宇明的话,原本把那活祖宗给送走的好心情,顿时犹如霜打的茄子,腌了。
“杨宇明你知道那小子穿走了天启的衣服,你怎么不提醒一声,”龙九马上叫道。
“怎么说,难道还从那孩子身上把衣服扒回来不成,”杨宇明抬眼看了一眼龙九说道,苗青也点点头,他们不能当着土豆媳妇的面,去扒那孩子的衣服,要不然土豆的面子何在,本来就够丢人了,这要是老祖宗也不要脸面,那土豆还能在媳妇的面前抬起头吗。
“好了,不就是件衣服吗,再说我也用不到,你们还怕人伤到我,那孩子穿着也比我有用,别心疼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也是死物,要是孩子用的到就让他们拿去吧。”天启看着耷拉着脑袋的龙九安慰道。
罗飞云喝了一杯水后,又长吁短叹的,入宝山空手而归,真的是让人提不起劲来。
“你怎么了,”夜惜凤放下被子看着长吁短叹的人说道,能安全回来就该高兴才是,怎么就一副没精神的样子。
“你说我们好不容易发现了个宝藏,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弄到手,真的很不甘心啊,”罗飞云说道。
“怎么没有弄到手,你腰上那把剑就是大宛皇朝国君的佩剑,乌金软剑,这才是宝藏里最好的武器,而且你身上那件衣服是银丝宝衣,刀枪不入。”夜惜凤笑着说道,他在抱着罗飞云往
家里赶的时候就发现了。
罗飞云看着夜惜凤解下他的腰间的黑色腰带,黑色的软剑被无声无息的抽出来,流线型的剑身真正的纯黑色,没有一点金属色该有的反光,甚至像能把光吸收进去般,夜惜凤所站的地方都暗了不少。
“喂,豆芽菜你干什么,”罗飞云双目圆睁,看着剑以极快的速度像他刺来,他连躲都来不急躲,只能恐惧的闭上双眼。
☆、第三十四
脖子上一阵疼痛袭来,罗飞云以为他已经死了,等了很久,连脖子上都不那么疼了,好吧是完全不疼了,罗飞云睁开眼睛,就看到夜惜凤真正仔细的查看他手中的剑。
罗飞云伸手摸了摸脖子上刚才一阵疼痛的地方,看着手指上的血,罗飞云气急败坏的吼道:“混蛋,豆芽菜你真的想杀了我,我掐死你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