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父亲)贺文博
乙方:(儿子)贺彦枫(本文由乙方起草)
一、本人是甲方的长子,男、已成年、未婚。由于甲乙双方在某些方面未达成一致,如今出现分歧。已无法化解和好如初。乙方单方面提出脱离父子关系,特写此书。
二、一般走法律程序无法从根本上断绝父子关系的,因为自乙方出生后甲乙双方就自动建立了父子关系,无法废除的。甲方必须抚养乙方直至成年,乙方必须赡养甲方直至终老。但自乙方成年而甲方未丧失生存能力期间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均可单方面办理脱离父子关系。
三、乙方必须偿还自己在未成年期间得到甲方的抚养费和乙方在成年之后得到甲方的任何赞助,包括物资、权利、资金等…因为乙方目前经济状况良好,会立即支付上述款项。
四、乙方特此申明,将放弃继承甲方任何财产收益的一切权益。此后,乙方的监护权将由自己承担,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行为,同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法律责任或债务问题均与对方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