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肖蝶在宾馆客房里熟悉掌握“外面的世界”,元宪洲则继续跟老梅探讨两周后在魔都的演出。
按照元宪洲的提议,魔都的这次演出需要拉到一批赞助商,因为时间短促目标客户群定位在江浙沪一带。
曹主任答应联络一部分客户,但需要元宪洲和老梅上门去说服。
第三天,演出开始时,元宪洲仍然和老梅在忙碌着,直到肖蝶快上场前,元宪洲才抽空来到演出现场。
元宪洲刚落座,就赶上程琳演唱最后一首歌曲,观众的情绪被点燃到**,在“再来一首”的呼喊声中,程琳退场。
观众意犹未尽之际,肖蝶登场了。
肖蝶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怀里抱着吉他走上舞台,元宪洲觉得她是那么的洒脱美丽。
可观众跟他的审美却大相径庭,纷纷发出嘘声一片。
元宪洲这才意识到,肖蝶的垫场安排有点仓促了,不该在观众对上一名歌星意犹未尽时登场。
元宪洲只希望肖蝶技惊四座,堵住观众的嘴巴。
可肖蝶明显被观众的嘘声有点搞懵了,就差没转身逃走了,惊慌之下的表现实在差强人意。
日后会传唱一时的这首歌,却并没能打动观众,或许它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
演唱结束后,元宪洲赶紧赶往后台安慰肖蝶。
肖蝶正在镜子前狠狠地卸妆,元宪洲凑过去讨好:“你在舞台上真好看!”
肖蝶撅起嘴:“好看有什么用,歌唱的又不好。”
元宪洲:“不是唱的不好,是他们暂时不会欣赏,以后他们会慢慢喜欢这首歌曲的。”
“算了,不管他们了,我要回去好好睡个觉。”
元宪洲陪着肖蝶刚走出剧院的大门,一个体态优雅的女子迎了过来,元宪洲看她的面容有些眼熟,但一时没能想起来。
“你刚才唱的太好听了!”女子称赞肖蝶。
“真的吗?”哪怕只有一个观众欣赏,肖蝶也欣喜若狂。
“不知道您能不能把这首歌子卖给我呢?”
元宪洲突然想起这个女的是谁了,她正是前世创作了“外面的世界”那位小哥的姐姐。
没等元宪洲表态,肖蝶潇洒地挥挥手:“好啊!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那你们想要多少买内?”
既然,肖蝶答应转让了,就做个顺水人情好了。
“不要买内,送给你好了,不过……”
元宪洲压低声音:“你是不是给你弟弟买的?”
“哇!你好厉害啊!”女子惊叹道。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还得忙碌魔都的演出事宜,可那年月个体户是不能坐飞机的,在老梅的帮助下,找人托关系终于买到了两张机票。
飞机太小,飞行的技术也比较粗糙,一路上肖蝶晕的半死,下飞机都不会走路了,元宪洲把她一直送回了家里,然后直接来到“大洋洲”。
几天没见,钟洋一下憔悴了许多,看见元宪洲也唉声叹气的。
元宪洲知道钟洋一定是被那个死丫头折磨了,连忙安慰他:“别担心,她就是小孩子脾气,一定要沉住气哦!”
钟洋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看见元宪洲,大鸡也气哼哼地告状:“你说长虫这个王八蛋可恨不可恨?给咱们惹了祸不说,现在又跑来抢咱们的生意了。”
章明俊扎穿大旗的腮帮子后,在大工街一战成名,很多流氓混混畏惧章明俊的阴狠毒辣,送给他一个外号——长虫。
“抢生意?他能抢什么生意?”元宪洲有些诧异。
“他在东头又开了个台球厅,把咱们的生意抢走不少。”
元宪洲无奈地笑了,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因为上一世章明俊是年近三十才在大工街扬名立万,才开始做生意的。这一世元宪洲本想帮他,没想到却提前让他扬名立万了。
“算了!咱们也没指望那个小买卖赚钱,由他去吧。”
在大洋洲待了一会儿后,元宪洲又带着给妈妈和妹妹买的衣服回到家里。
妈妈正好在家,元宪洲把给她买的内衣拿出来,她看了一眼顿时羞红了脸。
“傻孩子!妈怎么能穿这样的衣服?”
“怎么不能啊,你才四十来岁,身材也没走样,现在不穿什么时候穿?”
刘彩霞嘴里责备元宪洲,手里却爱不释手。
“别说,还真挺好看,这料子也好……”
“对呀,再说只是在家里穿穿而已……”
从家里出来后,元宪洲想到台球厅去瞅瞅,走在半路上却看见章明俊和元宪波搭着肩膀走过去,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章明俊这个王八蛋不会是想泡**吧!
元宪洲忍不住大喊一声:“**!”
元宪波一下转过脸来,欣喜万分:“哥……”
可她很快又想起了什么,撅起嘴:“哼!乱喊什么,吓人一跳!”
说完,元宪波转身往家里走去了。
章明俊也要走,元宪洲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明俊!”
章明俊轻轻挣扎一下:“什么事?”
“咱们,咱们还是兄弟吧。”
章明俊眼睛看下别处,声音低的不能再低:“那当然……”
“可我总觉得咱们之间好像有误会……”
章明俊冷笑:“是你想多了吧。”
元宪洲刚要说话,一低头却发现章明俊的小臂上不知何时烫了密密麻麻的一排香烟疤痕,不由自主抓住章明俊的胳膊:“你,你这是怎么了?”
从小到大,元宪洲还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