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你到底想不想去?”
回到宿舍,韩俊还是决定问问邓锦澜的意思。如果他自己真的觉得无所谓,那就随他。邓锦澜挠挠头,憨笑着道:“人家不也说了嘛,我这节目不行。”
韩俊笑了,的确,邓锦澜如果真唱《吻别》肯定是不行的。唱功他只能算是一般般,
能比不会唱歌的强点有限。
“我问你想不想去,又不是问你节目。”
“能浪一浪还是好的嘛。”邓锦澜当然是想去参加的,不过他也有自知之明,当初报节目的时候脑子一热也就报了,自己啥实力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但我自己没有被选上是一回事,你郑新文一句话先把我毙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既然你想去,那就去,不用瞻前顾后的。”韩俊鼓励道,接着话锋一转:“不过二哥,像这样的流行歌,全校那么多人报节目肯定有类似的,系里不是说讲究什么创新吗,你这歌节目是得换一换的。”
“老七你说的简单,明天晚上就要终选了,时间来不及啊。”邓锦澜闻言脸色一垮。
《吻别》他练了很久也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歌,这首既然不行,要换个别的曲目肯定是来不及了啊。
蔡可在教室的位置距离韩俊最近,他有时跟许畅俩人的聊天蔡可多多少少也能听到一点,想到了点什么的他立刻道:“老七,要不然让许畅帮二哥弄个原创歌曲试试?你跟许畅关系那么好。”
韩俊跟许畅俩人经常聊一些关于音乐方面的话题,蔡可隐约也听到一点关于写歌的只言片语,不过在他看来,能写歌的应该是许畅,而不是韩俊。
也不怪他误会。
试想,“写歌”这种看起来吊炸天的天赋技能,如果是韩俊拥有的,可他为什么从来都不显摆?至于许畅,也就是能跟韩俊和几个跟她走的比较近的女生还有点儿笑脸,对其他人则一直都是冷冰冰的,这样才更对得起“才女”这种称号。
韩俊没想解释关于写歌的事情,既然他们认为是许畅,那就是她。
“时间上来不及,即便有好听的原创歌,一天时间也练不好的。”韩俊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让二哥换歌岂不是白费?”李晨说道。
韩俊哈哈一笑,摆了摆手:“说换歌,不是说一定要原创,你们也知道我家开饭店,来店里吃饭的啥人都有。”
“你能请来明星助阵?”周勇忽然查了一句,给韩俊差点噎的接不下话去,不得不佩服他的脑洞清奇。
“三哥别打岔!”韩俊接着道:“我曾经听一个客人喝大了在包间里唱过一首歌,这歌呢不是新歌,大伙儿也肯定都听过,只是唱的方式变一变,效果就会很不一样,能不能选上我不敢保证,但至少系里的要求肯定是符合的。”
一听韩俊这么说,大伙儿都要求韩俊来一段。
可是等韩俊一段唱完,整个儿302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安静。
“怎么?不行?”韩俊有些疑惑,怎么大伙儿看他的眼神如此怪异。
“哈哈哈哈!”
“我操!老七你真牛逼!”
“行啊!怎么不行!简直太行了!”
“对,二哥,我觉得你肯定比老七唱的好!”
短暂的沉默很快被爆笑所取代,大伙儿七嘴八舌地表示就用这首歌来代替原来的《吻别》。
“要不是我五音不全,我跟二哥一起肯定效果更好。”郭翔很是惋惜地说道,引来了舍友们更大的笑声。
这首歌不难唱,大家也都听过,伴奏什么的更是很好找,不过对邓锦澜来说毕竟跟以前的演唱有很大不同,多熟悉熟悉是很有必要的,这一下午没课,整个儿302的舍友都在看邓锦澜练歌,连一直想去打cs的李晨都没去网吧。
用李晨的话来说,看邓锦澜练歌比打cs还有意思。
跟动物园看猩猩一样的状态一直保持了整整一天,直到经管系汇演节目终选时,302的舍友们以要给邓锦澜加油打气为名,坚持跟着他一起去终选。
学院礼堂,可以容纳举行1000人集会活动,上下两层地方是足够的,系里也考虑到过来参加选拔的节目在各自班里也会有同学跟着过来,才跟学校借了这里。
302的一帮兄弟簇拥跟即将上战场的战士似的邓锦澜一起来到了礼堂,却发现这里除了过来参加选拔的同学,像他们这样的“闲人”并不多。
不过即便这样,整个儿礼堂也稀稀拉拉坐了小一百多号人。
经管系各个班级上报的节目经过初步的筛选之后加起来还有五十多个,最终能够参加最终学校文艺汇演的也不过六个,足见竞争之激烈。
因为时间有限,语言类节目比如相声小品什么的另外选,歌舞类的节目基本就给一分半左右的时间,来一段,系文艺部的几个高年级学长作为评委。
学生做评委,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都是同龄人,不会跟年长的老师一般刻板,什么节目好什么节目不好,他们的审美跟大众同学是一样的,而坏处则是他们可能会带更多的主观意见在里面,比如跟谁关系好就多多偏帮一些。
这样的评选有点儿类似后世选秀节目的海选,韩俊还是第一次看,跟想象中的新奇有趣略有出入,因为一个人只能唱最多一分半,也听不出什么好坏,然后“评委”也不给意见,只是在本子上标注一下,就开始下一个,到了最后才能揭晓谁会被选去参加学校最后的文艺汇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