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学学东西。”
她好像一个自家长辈一样,给钟意的晚辈提了一条明路,周演看着她,张了张嘴,她想拒绝。可为什么想要拒绝呢?
“我想要你靠我近些。”
然后又像一个情人那样,对她说着无限眷恋的情话。
周演点点头,说:“好。”
伦敦的冬天冷得有点吓人,至少对周演来说是的,她身上穿着的是前些天买年货的时候,林秀给她买的新衣服,她一身清贵,她朝她笑了,清清浅浅地说着玩笑的话:“新年要给可爱的孩子买新衣服,阿姨还是知道的。”说这话的时候,林秀甚至亲昵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周演将林秀的手扯进自己大衣的口袋里,觉得还是有点冷,于是又扯了扯林秀的围巾。
“还冷吗?”林秀有点无奈地看着摆弄自己衣服的周演,小家伙好像意外地怕冷呢,都忍不住用她的感受觉得自己冷了。
“你呢?”
周演皱着眉头:“不如我们回酒店里看雪吧?”
林秀笑了起来,这是什么怪主意呢?她在伦敦的街头笑得很明媚,她像个小女生一样,在喜欢的人面前踮起脚尖,往周演的脖子呵了一口气,周演缩了缩脖子,有点痒。周演至少看出来林秀是欢喜的,她又伸手捏了捏周演的耳朵,说:“傻乎乎的,暖和了吗?”
周演甚至觉得铺天盖地的白色里开出了红色的花,预知了春天的烂漫不及林秀的分毫,她有点呆愣,情不自禁靠近了林秀,林秀眼里的柔情似乎荡出了水花,她眉目清秀,嘴角微微上扬,她用一根手指抵住了周演的yù_wàng:“周演,你喜欢我吗?”
周演仿佛被她蛊惑了一般:“喜欢!”
林秀满意地将那只抵住周演的手放开了,周演认真地看着林秀,她觉得这样很浪漫,这是林秀第一次向她索求爱,周演看着林秀漂亮的眼睛,然后慢慢吻住了林秀,林秀捏着她的耳朵,她们肆意地在街头热吻,在陌生的眼光里,竭尽全力热爱。
……
事实上,她们也没说要去英国旅游,只是纯粹为了去而去,爱情里的人总是任性,尤其是那种有钱任性的人。
第二日,周演起了个大早,将自己收拾妥当之后,本想跟着林秀好好逛逛异国风情,结果林秀却不肯起来了,念叨着冷,不愿起来。周演也不好太勉强林秀,毕竟昨天夜里,也确实累着林秀了,周演摸了摸鼻子,然后随便拿起了一本杂志在看。
中午的时候,林秀总算舍得起床了,也不算自愿,因为肚子饿了,不得不起床了,周演看着林秀的样子,就知道她的肚子是饿了,将早早备下来的稀饭,端了过来伺候着她吃了。
“我们去喝个下午茶吧。”林秀说。
……
英国人很可爱,很讲究,也喜欢传统,如果是未曾品尝过英式下午茶的人,在侍者将三层架的点心送上桌时,马上就能体会到英式下午茶的精巧、贵族气息。待一层层品尝之后,则更能体会,是什么样的美味让人停不下口。
“可真漂亮。”周演说。说话的时候她礼貌地看着林秀,林秀今天也漂亮,穿着低调素白,看起来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她很少能见到她穿这类型的衣服,多数都是商务的职业制服。
“会不会很装嫩?”
“什么?”
“因为小周实在太年轻了,和你在一起,会不会让人家觉得我配不上你?”
周演的心脏有一刹那的收缩,心疼到无以复加,她觉得林秀不该用“配不上”这种词。
“不会……”
“周演,我钟情于你。”
周演呆住了。
林秀发现她也并没有太冷情呀,和周演在一起,好像好难再保持住自己高冷的模样了呢。
林秀喜欢周演的耳朵,莹润白皙。她笑着揉着她的耳朵:“说,说你爱我。”
她娇羞的仿佛一个向爱人讨爱的小女孩,却又直接大胆。
……
“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上班前写一小段。
一直单曲循环“逆流成河”。
于是,搞得我有点悲情。
第13章第十二节
“辛苦你了。”林秀夹了点肉到周演的碗里:“今天累坏了吧。”虽然今天的晚饭也是小闷骚做的。
林秀搬出了方宅,老管家和芳姨老大不愿意了,林秀不会做那种好说歹说的事,交代了一声定时做好卫生也算了事。
想搬出来主要是因为方宅几乎在郊区,距离周演的学校实在太远了,不方便林秀能天天见到周演。尽管林秀愿意给周演配车,但是周演也不会开车啊。配个司机这种事,不用周演拒绝也知道是不可能的。
房子是带精装修的,基本是拎包入住就行了,奈何林秀的包……林秀连家政都找好了,但是周演这个小闷骚,表示不愿意假手他手收拾林秀的衣物。
林秀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周小朋友,于是还是把家政阿姨给退了。兴致勃勃的周小朋友,兴奋地将林秀所有衣服都整理好,包括小内内之类的,林秀不晓得小闷骚兴奋个什么劲,明明人都已经站在她面前了,她对着小内内有什么好兴奋的。
“不会。”周演笑了笑,还是有点小害羞。
“明天收拾收拾就搬过来吧。”
“嗯?”周演扒了一大口饭:“我也要过来住吗?”
林秀秀气的眉头挑起。这是怎么个意思,是不想搬来和我一起住还是什么意思?
“那我们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