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2  流氓仵作,俏县令

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

上一页(2/2) 目录 下一章 繁体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5200xs.win/72992/42.html

时踏的什么东西,要自己用手能够够得着系绳的地方,才是自行吊死的。上面系绳的地方,或者太高,或者太大,手不能攀得着以及不能上得去的,那就是别人吊上去的。其次,还要看所系挂处绳带物的伸缩,需要套头坠下距上头系挂处约长一尺以上,才是自己上吊死的。如果套头紧抵着上头系处,一定是别人吊上去的。缠绕系,是死者先用绳带在颈项上缠绕两遭,自己踏着东西系在高的地方,身体下坠致死。或者是先系绳带在梁栋或树枝上,扣套垂下,踏高入头在扣套内,再缠上一两遭。缠绕系的索痕成上下两路,上一路绕过耳后,斜入发际;下一路平绕项行。吏人畏惧复杂艰难,定会禀告验官,请求只申报一条索痕,切不可听信。如果除去上一痕,便不成为上吊,如果除去下一痕,却正是致命的要害去处。倘或覆检官不肯也和初检一样填写验尸单,死者的亲属因而有所上诉,上


分卷阅读42(2/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