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洵武知道他指的是李秀云一事。此事的确是他属意,手段也着实卑鄙。可国事面前无私情,别说是让他娶李秀云,哪怕是入赘了李家,邓洵武也一定要做。
“你故意把婚期定在行动那一日,是想着为自己和李秀云留条退路,对吧。”
见他默认,邓洵武深深叹了口气,“但你有没有想过,一旦你临场退婚,李秀云该如何自处?”
“我会向世人澄清,错不在她。”
“人言可畏,你拿什么去澄清?!”邓洵武气他到了这个关头还如此意气用事,口气急了几分。
“我自有主意。”王希泽仍回答得不温不火。
“你有主意?”老人话方出口,便见对方脸上闪过一丝决绝。他脑子里嗡得一声,顿时明白了对方的想法,“你……你难道是想……”
“我心意已决,您不用劝我。”
“希泽!”
“若无事,我先回去准备了。”王希泽没有理会老人的呼唤,径直走出了地窖。只是人刚走到酒庄门口,就身子一歪,差点倒了下去。
幸好墙角边的路鸥反应快,上前一把扶住了他。路鸥触碰到他的小臂,发现他身上烫得厉害,再看他头上满布着虚汗,便知病得不轻。
“您都这样了,还逞什么强?”路鸥刚想将人扶上马车,便看见酒庄中窜出了一簇火焰。紧接着,火舌渐渐蔓延,覆盖了整座酒庄。
这场大火过后,不仅是酒庄,里面的密室、地道都将会被一并抹去,不复存在。
“走吧。”王希泽面无表情地看了最后一眼,转身上了马车。
连日的劳累让王希泽几乎虚脱。他软着身子靠在车壁上,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支染血的旧毛笔。
这是大哥最后留给他的东西。大哥说,读书之人,当握笔以救天下。王希泽曾笑他傻,却没想到自己也有犯傻的这一天。
“还没找到小乐吗?”
“……还没。”路鸥答完这句之后,车内的人又沉默了。
“您就放心吧,沈哥他福大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
“但愿吧。若是小乐出了什么事,我大概也没脸去见大哥了。”王希泽苦笑一声,想起沈常乐刚刚被带回来时的样子,就如同一只快饿死了的狼崽子。
沈常乐小时候被饿坏了肠胃,吃东西消化不得,吃了便吐,大哥只能将食物磨成稀糊来喂他。有时不让他多吃,他便背着大哥偷吃,吃急了还会呕血。有一次他和希吟偷偷给了沈常乐一盘肉,沈常乐狼吞虎咽之下吐血不止,还险些送了性命。
是大哥不眠不休照顾了他七日,才将他从鬼门关又拉了回来。事后他和希吟被罚得不轻,跪在祠堂里饿得两眼发昏时,倒是沈常乐那小东西没有忘恩负义,偷偷给他俩端来了肉泥。
“喂,你俩可别误会,我这是吃不下了才拿来的。”小家伙昂着下巴面色通红。
王希泽知道,虽然沈常乐从来都是直接喊他和希吟的名字,但在彼此心中,他们早已是兄弟。不同姓,却同心的兄弟。
“大哥,你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小乐的,对吧?”
马车一路驰骋,直到了夜夜笙歌的九桥门街市。路鸥将人扶下马车时看见他苍白的脸上已然泛起了病态的嫣红,呼吸急促到每吐出一口气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公子还是先回去休息吧,明日再来不行吗?”路鸥实在担心他会随时倒下。
“不行,没时间了。”王希泽在台阶前立了片刻,稍作歇息,“放心吧,我还撑得住。”
他离开了路鸥的支撑朝着面前云窗雾阁的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