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大的桃花林,不再有别人。
凤歌的体内,热血开始急速流窜,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的手悄悄的抬起,移向胸口。
此人的武功大进,如果现在动手,将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只是,如公子会受到牵连。
他自我鄙视地冷冷一笑,算了,别作出高尚的姿态,我投奔白云寺,不就是为了这一刻?
怀礼,别怪我冷血……谁让你这大圣人,自讨苦吃救下我?
唉,对不起了。
“凤歌,”李宇凌勾起他的下颌,神情有些迷惑,“你的眼睛很漂亮,就像一位故友。”
故友?好一个美丽的说法。
耻辱,愤怒,仇恨,在凤歌胸口拼命地叫嚣,如潮水狂涌,要冲破喉咙,扑向一尺远的齐王。
然而,他将情绪控制得很好,闲散地微笑着退开半步,寻找最佳出刀的位置。
“多少钱?”李宇凌问。
“什么意思?”凤歌一愣,手不落痕迹地摸到匕首柄。
“把你的眼睛卖给我。”李宇凌不耐烦伸出手捏着他的面孔,那熏着兰花清香的手指抚过眼皮,让人毛骨悚然,“你不配有这样好看的眼睛。”
他是一位天生的掠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