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重剑名唤“长风”,取长风破浪之意。
但自打背上长风,还未曾破过浪,漠之尘却一直越走越深,直陷到污秽现世中挣扎的满身泥泞。
他知道,漠之尘现在要就此去了结夙年的仇怨。
但简歌竟然没有资格拦他,所以漠之尘是个混蛋;他还要简歌帮他们这一对亡命的鸳鸯收尸,他更是个混蛋;最后还送了他一坛女儿红,更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所谓女儿红,是婚嫁大喜之酒,这屋里,哪一个能喝得起这一坛女儿红?倒不如过几日洒在他漠之尘的坟头,贺他的喜结连理!
心猿意马的坐了片刻,简歌还是没有忍住,脚踏轻功追了出去,到了山口瞧见漠之尘的身影,一个俯冲落到了他的背后。
漠之尘闻声转身。
简歌挥了把双剑,舌头一卷,威胁他道,“漠之尘,你要是敢死,我就把南九扔到山上去喂狼。”
漠之尘先是嗤笑了一声,后敛了笑容清淡的说,“简歌,谢谢你。”
谢?谢个鬼!
简歌竖剑一抖,一扫雪应剑气而起,直冲漠之尘打去,带着剑气的冰雪打在身上,虽说无伤,但着实会疼那么一下,他却没有半分偏躲。
负气道,“漠之尘,你向来不信我威胁你的话,但是这回,你要还不信,就等着去阎王那里看着,看看南九会不会被丢到山上!”
这回,他简歌说到做到!
漠之尘却不答,只拱手向简歌作了个规规矩矩的揖,毫不留恋的转了身。
风雪里,他的身影孤单一人。
简歌忽然想起来,好像不管什么时候看,他都是孑孑独行的,寂寥如昆仑的冬。
漠之尘脚印深浅的走在雪地里,乌金重剑在背后反灼着清冽的光。
这把长风他背了八年,弑师的罪名同样背了八年。八年前的雨夜,他被逐出浩气,叛逃至恶人谷,转眼就登上了悬赏的金栏。
八年里,为了自保,他虽自认无愧,但他头上的赏金却越来越重,直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他知道,那赏金里,有一半都是他大哥加的,每年都往上加一千两,每年都要派人千里迷踪,万里追杀。
他也知道,漠晚风没有错。
所以,不管漠晚风对他使出什么样的手段,他都甘心承受,那是他应得的。这样的对峙,当他接下这把长风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但是南九是无辜的。
遇到南九,是漠之尘所有计划好的路线里最意想不到的意外。
南九生机勃勃的笑脸,南九可爱的小脾气,南九的倔,南九的一切,都让他产生了想要好好活下去的念头,等回过神来,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南九。
可当南九扬言要叛出浩气的时候,他却开始害怕,怕他的过去会成为南九的未来。他不能,不能让那样一个纯洁无暇的人也陷进泥泞里去,不能让南九承受和他一样的众叛亲离。
所以他逃了,逃回恶人的壳子里去。
简歌说的对,他漠之尘是个懦夫,他连喜欢的人都救不了,还害的他被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而那时穿越风雪而来的南九,远比他勇敢的多。
他后悔了,从一开始就后悔了。
现在,他只想让南九呆在身边,想自私的拥有他,让他眼里只有自己。
他暗笑,漠之尘、漠恶人,白白荣登悬赏榜第一这么多年,连这点情绪都理不清楚。
倘若南九能够醒过来,倘若南九能够知道他这些拿不到台面上的心思,不知会不会又要嘲笑他了。
昆仑十年如一日。
漠之尘加紧了脚步,他们兄弟间这纠缠了快十年的恩怨,终要有个结束。
☆、第十八章
约定之处是昆仑旧宅。
如果不是漠晚风的要求,漠之尘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再踏入这个地方。这是师父生前最喜欢住的一处小宅,宅子虽小,但是玲珑精致,有西子湖畔的余韵。
八年来,这是漠之尘第一次重返。
宅子仍是一样的精致亮堂,丝毫没有被风雪湮没的痕迹,庭廊竹园也十分规整,看来是常常有人在打扫,竭力维持着八年前的模样。
正堂屋门大开,漠晚风一人坐于偏位之上。
漠之尘走到门槛前,迟疑了一下,还是迈了进去。站定在漠晚风面前,道,“我来了。”
“来了就坐罢。”漠晚风指一旁辅位做了个请的姿势。
漠之尘也没有客气的坐了。
漠晚风悠闲道,“我追杀你这么久你都不露面,如今倒是来的挺快。”
漠之尘安然,“大哥你也说是追杀,我怎么能让大哥背负手足相残的恶名?”
“手足相残?”漠晚风冷笑,“二弟你做的事可比手足相残还要冷酷些。”又指了指上位的左右两座,问他道,“你记得这曾经坐了什么人?”
漠之尘连回忆都不必,张口便答,“左位为父,右位为师。”
漠晚风听后朗声大笑,“好一个左位为父,右位为师!”笑后阴厉之气毕现,目中凝火道,“你道是父在哪师在哪?”
漠之尘沉默。
父与师,俱已相聚黄泉。
父,漠成思;师,叶雪清。
记忆里,漠成思是个十分尽责的好父亲,他们母亲去的早,全由父亲抚养长大。
当时,江湖上盛名称赞的漠游侠,说的便是父亲。
但是为了抚育教导这一双幼子,父亲没有续弦,而是决定在心气最盛的年纪就隐退江湖,退居于西子湖畔